中国农耕文化的优良传统及其现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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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农耕文化以 “重农” 思想和 “三才” 思想为理论依据,重视农业生物与自然环境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通过轮作倒茬、多熟种植、用养结合、多种经营、综合防治等经验和技术,多层次开发利用农业自然资源,并注重农业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传统农耕文化对今天实现农业生态平衡、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本文原载于《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作者姚兆余教授系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院长,长期从事农村社会学、社会政策、社会经济史、技术社会史等研究工作。

敦煌壁画中的农耕图像《播种》

 

20世纪以来,在世界工业文明加速发展的进程中,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在农业生产领域,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开始了从“传统农业”向“石油农业”的转变。“石油农业”虽然具有见效快、高产出的特点,但因其偏重于石化能源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农业具有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本性,因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农业资源短缺、农村环境污染严重、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影响了农业的持续发展。这一客观事实的存在,自然而然地引起了人们对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深刻反省。人们在反思“石油农业”的弊端的同时,开始探讨“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的模式和构建路径。这种背景下,很多国家开始关注中国传统农业技术体系的价值,出现了一股学习和研究中国传统农业科学技术的热潮。那么,以精耕细作为特点的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究竟有哪些合理内核值得我们继承和弘扬?传统农耕文化对于我们今天建设生态农业、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有什么借鉴意义?本文结合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试图对这个问题作一解答。

 

 

一、中国农耕文化的优良传统

 

中国农业文明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自人类进入原始社会以来,农业文明的曙光便开始出现在神州大地上,在经历了采集农业、耒耜农业和锄农业三个阶段之后,便进入了长达两千多年的传统农业社会,形成了以天、地、人“三才说”为理论依据,以土地整治、田间管理、集约经营和农牧结合为核心的技术经验和知识体系,成为传统农业社会人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动指南,也构成了中国农耕文化的优良传统。限于篇幅,这里仅从六个方面进行阐述。

 

清代画家沈庆兰:农耕图》系列

 

(一)“农为邦本”,重农思想和利农政策相结合

 

在传统农业社会,农业是国民经济最主要和最重要的生产部门,农业生产决定了国家的富裕和强盛。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农桑”或“耕织”定为“本业”,推行“崇本抑末”、“重农抑商”的重农政策。

 

中国最早的重农思想产生于西周时期。据《国语·周语》记载,西周后期,虢文公为了规劝周宣王行籍田之礼,建言“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和协辑睦于是乎兴,财用蕃殖于是乎始,孰庞纯固于是乎成”。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系统阐述重农思想的开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很多思想家都从立国和治国的角度,强调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首要地位和重要作用,主张优先发展农业。如商鞅提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韩非也指出“仓廪之所以实者,耕农之本务也,而綦组锦绣刻画为末作者富”,明确提出以农为本、以工商为末的主张。汉代统治者基本上沿袭前代的重农抑商思想,认为“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贾谊、晁错、王符等不仅在理论上对重农思想多有阐发,而且提出了很多重农抑商的政策建议。唐宋明清时期,重农思想仍然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上的主旋律,只不过在不同时期声调高低有所不同。

 

在重农思想的指导下,历代统治者采取了很多安民、惠民和利民的政策,如轻徭薄赋、劝课农桑、兴修水利、储粮备荒、安辑流民等。可以说,正是由于历代统治者奉行重农思想和重农政策,才创造出封建社会的繁荣景象。从西汉的“文景之治”到东汉的“光武中兴”,从唐代的“开元盛世”到清代的“康乾盛世”,无不是重农思想和重农政策结出的硕果。

 

(二)集约经营,精耕细作,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精耕细作是近人对中国传统农法精华的高度概括,主要是指由种植制度、耕作技术和田间管理技术等构成的综合技术体系。从农作物生长的角度来看,精耕细作技术主要是改善农作物生长的环境条件,提高农作物自身的生产能力。

 

在种植制度方面,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形成了以轮作复种、间作套种和多熟种植为主的种植制度。在原始农业时期,人们主要采取撂荒耕作制。三代时期出现了轮荒耕作制(也叫休闲制),实行短期的或定期的轮荒耕作。春秋战国时期,在土地连种制的基础上又发明了轮作复种制,并形成了灵活多样的轮作倒茬和间作套种方法。隋唐宋元时期,水稻与麦类等水旱轮作、或水稻连作的一年两熟的复种制有了初步发展。明清时期,除了多熟种植和间作套种继续发展外,还出现了建立在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基础上的生态农业雏形。

 

在耕地技术方面,人们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物制宜”的原则,创造了多种多样的耕作方法。至魏晋北朝时期,北方旱地形成了“耕、耙、耱、压、锄”相结合的耕作技术体系,在防旱保墒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宋元时期,南方水田也形成了“耕、耙、耖、耘、耥”相结合的耕作技术。为适应稻麦两熟、水旱轮作的需要,还发明了“开疄作沟,沟沟相通”的整地排水技术,解决小麦根系遭水涝渍的难题。

 

敦煌壁画中的农耕图像:《牵牛耱地图》

 

 (三)充分用地,用养结合,提高土地再生能力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为了合理利用土地的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开始对土壤肥力的属性和特点进行研究,把“万物自生”的地称作“土”,把“人所耕而树艺”的地称作“壤”。这种区分的最大意义在于,一是阐明了两类土壤具有不同的肥力属性,即自然土壤只具有自然肥力,农业土壤则是自然肥力和人工肥力的结合;二是阐明了自然土壤和农业土壤之间的转化关系,为人工培肥土壤奠定了理论基础。到了汉代,人们对地力高低与作物产量的关系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出现了“人工肥力观”,认为土壤有肥瘠之分,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对于贫瘠土壤,只要“深耕细锄,厚加粪壤”,就会和肥沃的土壤一样长出好庄稼。反之,如果对肥沃土壤只用不养,就会沦为贫瘠之地。这种观点,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南宋时,陈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地力常新壮”的理论。在《农书》中,他驳斥了“凡田土种三五年,其力已乏”的观点,认为“若能时加新沃之土壤,以粪治之,则益精熟肥美,其力当常新壮矣”。这就是说,土壤属于可再生资源,要想保持土壤可持续利用,就要注意补充和培肥地力。其后,《王祯农书》和《知本提纲》等农书,都继承和发展了“地力常新”的理论。

 

在上述各种土壤肥力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发明了很多补充和培育地力的办法。一是施用有机肥,改善土壤的物理和化学结构。为此,人们开辟了粪肥、绿肥、泥肥、饼肥、骨肥、灰肥、矿肥、杂肥等多种肥源,创造了沤肥、堆肥、熏土等积制肥料的方法,积累各种有机肥料。二是采取豆谷轮作、粮肥轮作复种等生物措施,实行生物养地。正是由于采取了这些方法,我国土地复种指数虽然很高,但土地越种越肥,产量越种越高,没有出现过普遍的地力衰竭现象。这是中国传统农业区别于西欧中世纪农业的重要特点之一。

 

敦煌壁画中的农耕图像:《耕作图》

 

 (四)因地制宜,多种经营,农林牧副渔并举

 

我国传统农业结构的最大特点是以农为主、农林牧副渔并举。除了生产粮食之外,还要养殖六畜,栽种蔬菜、瓜果和桑麻。这种因地制宜、多种经营的经济结构,能够最大限度地将农业生物资源与土地资源结合起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农业生态系统。

 

因地制宜、多种经营的经济结构,尽管在三代时期就已经存在,但直到战国时期才从经验层面上升为农学理论。战国时,孟子在谈到农家经营模式时,认为“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这个设想,不仅对后世农业经济结构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也为后代农学家规划农业经济结构提供了蓝本。到了汉代,人们对因地制宜、多种经营的认识,已经从农家经营模式发展到区域经济模式,要求人们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的原则,全面发展农林牧渔生产。在这种农业经营思想的指导下,我国早在秦汉时期就形成了农牧分区的格局。其后,随着历代中央王朝垦殖政策的实施,农牧业经济出现过此消彼长的变化,但总的格局没有太大的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明清时期还出现了多种经营的生态农业。人们以水土资源的综合利用为基础,利用各种农业生物之间的互养关系,组织起多品种、多层次的生产,形成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例如:在杭嘉湖地区,实行农牧桑蚕鱼相结合,圩外养鱼,圩上种桑,圩内种稻,通过生物循环方式,实现生态平衡。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出现“桑基鱼塘”模式:“将洼地挖深,泥复四周为基,中凹下为塘,基六塘四。基种桑,塘养鱼,桑叶伺蚕,蚕粪伺鱼,两利俱全,十倍禾稼。”这种“农—牧—桑—鱼”农业生态系统,代表了中国传统农业技术的最高水平,被国外专家喻为“最完善的农牧结合形式”。

 

齐白石:《耕牛图》

 

(五)保护自然资源,重视生态平衡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保护自然资源,维持生物资源的再生能力问题就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论语》《孟子》《管子》《荀子》《礼记》《逸周书》《吕氏春秋》《淮南子》等文献中均有记载。如孔子主张“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即不用大网取鱼,不射夜宿之鸟,目的在于保持生物资源持续存在和永续利用。孟子主张“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荀子主张“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吕氏春秋》中说:“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渔;焚薮而田,岂不获得,明年无兽”,因为“竭泽”、“焚薮”是短期行为,势必影响生物资源的持续利用。到了汉代,人们对保护自然资源再生能力的重要性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如《淮南子》所云“畋不掩群,不取麛夭。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豺未祭兽,置罦不得布于野;獭未祭鱼,网罟不得入于水;鹰隼未挚,罗网不得张于溪谷;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昆虫未蛰,不得以火烧田。孕育不得杀,鷇卵不得探,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所有这些认识,其实都是要求人们遵从自然规律,对自然资源采取使用和保护相结合的态度,以期生生不息,永续利用。

 

中国传统的生态保护思想不仅反映在伦理道德层面,而且向法制领域延伸和扩展,形成了很多保护自然资源的制度和法令。如西周《伐崇令》中规定:“勿伐树木,勿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礼记》规定:“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秦简·田律》规定:“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取生荔,麛卵鷇,毋□□□□□□毒鱼鳖,置阱罔,到七月而纵之。”《唐律》中也有“非时烧田野者笞五十”的规定。宋代关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令更是连绵不断。如建隆二年二月下诏:“属阳春在候,品汇咸亨,鸟兽虫鱼,俾各安于物性,置罟罗网,宜不出于国门,庶无胎卵之伤,用助阴阳之气。其禁民无得采捕虫鱼,弹射飞鸟。仍永为定式,每岁有司具申明之。”太平兴国三年四月下诏:“方春阳和之时,鸟兽孳育,民或捕取以食,甚伤生理而逆时令。自宜禁民二月至九月无得捕猎,及持竿押弹,探巢摘卵,州县官吏严饬里胥,伺察擒捕,重寘其罪。”大中祥符四年八月下诏:“火田之禁,著在《礼经》,山林之间,合顺时令。其或昆虫未蛰,草木犹蕃,辙纵燎原,则伤生类,式遵旧制,以著常科。诸路州县畲田并如乡土旧例外,自余焚烧野草并须十月后方得纵火。”通过这些法令,使人们形成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和习惯,从而维持生物资源的再生能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满足人们对生物资源的永续利用。

 

 
清代画家沈庆兰:农耕图》系列

 

(六)采取多种措施,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在传统农业社会,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较低,人们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有限。尽管如此,人们在抗御各种生物灾害和自然灾害的过程中,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

 

在防治生物灾害方面,人们发明了农业防治、生物防治、药物防治等办法。农业防治就是采取轮作、深耕、抗病良种来达到防治病虫害的目的。如《吕氏春秋》记载“五耕五耨,必审以尽,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大草不生,又无螟蜮”,就是采用深耕的办法来消灭病虫害。《氾胜之书》和《齐民要术》也记载了很多抗虫选种、轮作防病、防治仓库害虫的办法。在生物防治方面,人们利用生物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发明了很多“以虫治虫”、“以鸟治虫”的办法,如利用黄狼蚁防治柑橘害虫,从晋代一直沿用到明清,效果非常显著。在药物防治方面,人们摸索出很多用天然药物治虫的办法。如《周礼·秋官》就有“莽草(今毒八角)熏之”,“以嘉草(今襄荷)攻之”,“焚牡菊(今野菊)以灰洒之”的记载。《氾胜之书》还记载了用“艾”防治仓贮害虫的经验。宋元时期,人们不仅广泛利用苦参、白蔹、芫花、百部等植物性药剂,还利用硫磺、石灰和食盐来防治花卉、果树和蔬菜的害虫,甚至发明了用桐油、苏子油、胡麻油等防治害虫的办法。上述种种办法,都是利用农业生态系统中生物之间彼此依存和制约的关系,既能够防治病虫害,又不造成任何污染,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在预防自然灾害方面,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粮食储藏机构——常平仓,根据各地的人口数量和经济水平,储存一定数量的粮食。如唐代规定,大州县储存粮食100万石、中等州县8000石、小州县6000石。遇到灾荒之年,政府支拨仓储粮食救济灾民。常平仓之外,还有民办的社仓和义仓,丰年积谷,灾年赈济。可以说,建仓存储是集农业借贷和救灾养恤为一体的社会制度,它有效地整合了政府和民间的力量,应对各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困境。此外,在抗灾救灾方面,历代统治者还采取蠲免、赈济、调粟、借贷、除害、安辑、抚恤等措施,帮助灾民渡过难关,恢复农业生产。

 

 

二、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的现代价值

 

 

中国农耕文化是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传统农业社会形成的,是指导我们祖先从事农业生产实践活动的理论和经验。今天,我国农业正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农业现代化不能以欧美国家现代化为目标指向,要考虑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既要处理好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关系,又要处理好发展现代农业与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为此,我们需要从传统农业文明中汲取有益的养分,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的农业现代化之路。

 

第一,继承和发扬“重农”传统,把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在传统农业社会,农业是封建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因而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时至今日,农业已经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2006年农业产值仅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11.26%,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农业的重要性在逐渐下降。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粮食消费大国,近年来粮食消费量达到1万亿斤以上,而且还呈现出平稳增长的趋势。从世界粮食贸易格局看,目前全球每年的粮食贸易量大约为2000多亿公斤,还不及我国粮食消费量的一半,依靠大量进口来满足国内需求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如何削弱工业化、城镇化对粮食生产造成的负面影响?如何减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经济作物对粮食作物的排斥?等等,都是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从产业特质上看,农业是一个劳动密集但效益较低的特殊产业。由于农业生产对象是动物和植物,生产程序受到生物规律的制约,不像工业生产那样具有周期短、见效快的特点。另一方面,农业还是一个非常脆弱的产业,极易受到自然灾害的侵害,一旦发生旱涝灾害和病虫害,农业产量就会受到影响。对于这样一个低效、脆弱,却又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产业,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保护措施和支持政策?首先,要重新认识农业产业的属性,把农业作为基础产业,而不是单纯追求产值、利润等经济效益的产业;把农业产品作为全社会的公共产品,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其次,作为公共产品,农业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一样,具有基础性、社会性、服务性、非营利性等特征,因此,国家应成为发展农业生产的责任主体,不仅要在制度、政策和投入方面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而且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应急机制,在兴修水利、抗逆防灾上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

 

 

第二,继承和发扬精耕细作、集约经营的优良传统,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精耕细作是中国传统农业科技的最大特点。从广义上说,精耕细作既包括选种、育种、合理耕作、灌溉施肥、旱地保墒、田间管理、植物保护等技术措施,还包括多种经营、农牧结合、利用自然界的物质循环、节能低耗、维持生态平衡、实行农产品综合加工利用等,也包括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利用多种能源、进行工具改革等一系列改善生产条件的措施。说到底,就是充分运用各种生产技术,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得较高的单位面积产量。

 

精耕细作这个传统,是在中国古代人地关系日趋紧张的社会环境中逐渐形成的。据史料记载,从秦汉至明清两千多年间,人口增长指数远远高于耕地面积增加指数,导致人均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西汉时期人均耕地大约10亩,明朝中期人均耕地下降到6亩。清朝末年人均耕地已不足3亩。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人们只能对有限的土地进行精耕细作,以期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今天,精耕细作仍然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这是由我国国情所决定的。目前我国耕地面积是18.26亿亩,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4亩。而我国人口数量却在不断增加,据人口学者分析,2030年我国人口数量将达到14.5亿。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人地关系的总趋势是:人均耕地面积下降,人地关系越来越恶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可能走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的路子,只能通过改良土壤,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单位面积的产量和质量,才能满足越来越多的人口对食物和其他生活资料的需要。也就是说,中国国情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应该继续走集约经营、精耕细作、持续发展的道路。当然,这种集约经营不只是劳动力集约,而是劳动力、知识和技术的结合,是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的结合。

 

第三,继承和发扬我国利用生物技术措施的优良传统,减少“无机农业”的危害,促进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我国传统农业基本上属于“有机农业”或“生态农业”,主要是以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为基础,利用农业生态系统中生物之间互利或互抑的关系,促进农作物生长,抑制各种病虫害。例如,为了保持土壤肥力持久不衰,实行用养结合,不仅创制了粪肥、绿肥、泥肥、饼肥、骨肥、灰肥、矿肥、杂肥等多种有机肥料,而且采取豆谷轮作、粮肥轮作复种等措施,实行生物养地,保证了农田生态系统内的物质、能量的循环和高效利用。为了防治病虫害,人们发明了农业防治、天然药物防治、生物防治、人工捕捉等办法,在消灭病虫害的同时,也保护了生态环境。这些措施,对于今天我们解决地力衰竭、减少“无机农业”所造成的危害,仍然具有借鉴意义。20世纪以来,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由于我们过于强调以现代农业代替传统农业,使农业生产从原先依靠生物能源转变为依靠机械、化肥、农药、塑料和除草剂,农业生产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农业具有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本性,因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病虫害抗性增加等问题,影响了农业的持续发展。2006年,我国化肥使用量达到5600万吨,农药使用量达到130万吨,农膜和地膜消费量超过110万吨。大量使用石化燃料、化学肥料和有机农药,导致大量有害物质进入空气、水体和土壤中,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因此,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认真分析以石化能源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的种种弊病,处理好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我国传统农业的成功经验,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之路。

 

 

第四,继承和发扬因地制宜、农林牧并举的优良传统,和谐人地关系。

 

强调天、地、人三位一体、交互作用的“三才论”,是中国古代宇宙观的基本内核,也是中国传统农业哲学的理论依据。早在先秦时代,人们就运用“三才”理论解释农业生产活动中各种要素之间的关系。《吕氏春秋·审时》认为,“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就高度概括了农业生产中生物有机体(稼)与人、环境(天和地)之间的辩证关系。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提出了“顺天时,量地力,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的思想,要求人们在农业生产活动中,考虑到各地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元代王祯在《农书》中提出要“顺天之时,因地之宜,存乎其人”,实现天、地、人三者的和谐统一。总的来说,中国传统农学非常重视农业生态系统的和谐统一,把天、地、人、物看成是彼此联结的有机整体,人们既不能随心所欲地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更不能破坏要素和要素之间、要素与系统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这种认识,是完全符合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违背了这些规律,就必然要受到惩罚。建国后,由于片面强调经济增长,强调“以粮为纲”,对农业自然资源采取掠夺式的开发利用,毁坏山林草地,破坏了地表生态系统,导致人地关系日趋恶化,草地和森林面积减少,水土严重流失,土地沙漠化不断扩大。直到20世纪末我国政府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才逐渐扭转了这个局面。今后我们在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时,要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的原则,全面发展农林牧渔生产,适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使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协调发展,形成农林牧综合经营的农作制度体系。

 

 

第五,继承中国古代保护生物资源的优良传统,合理利用生物资源,维持生物资源的再生能力。

 

如前所述,我国古代在保护生物资源方面形成了很多伦理说教和法律规定。之所以如此,并不是人们懂得尊重生物资源的生存权利,而是遵循“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爱物”原则,保持生物资源的持续存在和永续利用。时至今日,尽管我国生物资源品种丰富,但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调查结果表明,由于人口增长、过度开发、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原因,我国生物物种资源正急剧减少。2003年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公布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我国有422个物种面临灭绝的威胁,其中哺乳动物81种、鸟类75种、鱼类46种、爬行动物31种、植物184种。江苏省最近一项调查表明,太湖和洪泽湖的鱼类从历史记录的190种减少到70种左右,水生高等植物种类也大为减少,全省有26种水生高等植物正趋向濒危。因此,我们要改变对自然界的传统态度,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视为一种道德关系,建立起新的道德和价值标准。自然界是一个有机整体,自然界中每一个物种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和利他性。人类必须将人伦道德扩展到整个自然界,确立与自然万物共生共存的大生命观,有意识地维护自然界生物的多样性。只有这样,才能维持人类与自然生态的和谐统一,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历史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