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用沼气PCDM项目开发
摘要:户用沼气项目与其他规划性CDM项目一样,其出发点通常都是确定项目类型及规模,通过相应的激励机制吸引到临界数量的参与者,并以此达成项目目标。
1、项目开发周期 经验显示,在标准的CDM项目中,从项目设计到项目注册可能要花费两年时间。对于规划性CDM项目,由于注册程序不清楚和项目开发人员、指定经营机构、EB经验不足,所需时间可能会更长。 当项目设计为规划性CDM项目时,项目就应该尽快启动。一旦确定要申请项目,就要开始准备项目设计文件并且启动注册程序。根据现行规则,规划性CDM项目的项目设计文件不会在项目规划验证前准备。规划性CDM项目设计周期文件由全球利益相关方磋商后首次发布,这条规则不同于常规CDM项目规则,它使项目在获得信贷时具有可追溯性。 如果规划性CDM项目在注册前就已经启动,该项目就必须提供“CDM优先考虑权”的证明文件。这就意味着项目协调方必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在项目规划时就将CDM当成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项目开发主要框架和文件要求 规划性CDM项目框架结构取决于项目参与者所扮演的角色以及项目的预期目标。户用沼气项目与其他规划性CDM项目一样,其出发点通常都是确定项目类型及规模,通过相应的激励机制吸引到临界数量的参与者,并以此达成项目目标。 在规划性CDM项目设计中,项目协调方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项目协调方负责规划性CDM项目的框架结构和商业模式运作,同时要组织与项目合作伙伴的合同与协议的签署,以及CDM项目和核证减排量的管理。另外,协调方也要负责设计一个激励机制来吸引项目参与者。为实现减排,激励机制可能包括价格优惠、补贴、优惠贷款利率或者直接奖励现金等。 规划性CDM项目协调方可以是银行,因为银行正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碳汇市场,在这种背景下银行可以设计出更有吸引力的金融产品。同时能源供应公司也可以成为规划性CDM项目协调方,并且可以通过项目节约能源。另外,NGO(非政府组织)、私有企业和开发组织也可以作为项目协调方,但是它们必须拥有良好的声誉和经营网络。如果通过官方发展援助进行项目融资,则需要考虑官方发展援助的变动。 在规划性CDM项目开发之前,必须对碳收益进行清楚地分配。而且必须考虑东道国有关此问题的法律条例,尤其是对于通过官方发展援助进行融资的项目。由于实际减排是发生在农户家里的,核证减排量的拥有者应该是沼气户。然而具体情况应取决于项目的设计,项目户可以在项目实施或注册后从项目协调方那里获取碳收益,或者可以放弃他们的核证碳减排量以从项目协调方那里换取初始投资补贴和支持。 3、项目开发步骤和相关费用分析 规划性CDM项目周期与标准的CDM项目的周期非常相似,分为规划阶段和运营阶段。规划阶段的目的是让项目能够顺利注册,项目一旦注册并开始运行,其运营阶段便以发布CERs为目的。规划阶段的项目设计文件,包含PoA-DD和CPA-DD,并且需要东道国发行的批准函。PoA-DD和CPA-DD是通过DOE独立验证的。在验证成功和发行批准函后,一个规划性CDM项目可以申请登记注册。申请登记注册需要的文件是项目设计文件(PoA-DD和CPA-DD是通用的,还要有一个特定的PoA-DD)、从DOE获得的验证报告以及批准函。 在运营阶段,必须由项目协调方进行项目监测并且监测报告要经过DOE查实。监测报告验证合格后,规划性CDM项目可以要求UNFCCC发布CERs。标准CDM项目和规划性CDM项目的区别是:规划性CDM子项目可以进行额外的登记,并且每一个新的子项目都需要CDM项目设计文件。如表2-2介绍了规划性CDM项目开发步骤以及相关费用分析: 表2-2:规划性CDM项目开发步骤以及相关费用分析
来源:德国复兴信贷银行P-CDM蓝皮书 4、方法学介绍 沼气池产生的减排量主要来自于:粪便管理模式改变、沼气替代化石燃料和沼液沼渣替代化肥。 适用于规划性CDM项目的方法学必须包括以下减排组件: (1)动物粪便管理系统的甲烷回收 减排的组件中甲烷回收属于小型CDM项目方法论中的第三类型,称为“其他项目”。这种类型又提供两种方法学,AMS-Ⅲ.R(户用或小型农场级别的农业生产中的甲烷回收)和AMS-Ⅲ.D(通过动物粪便管理系统进行甲烷回收)。一般来说,AMS-Ⅲ.R适合项目个体农户或小农场而AMS-Ⅲ.D适合大的养殖场或农场。表2-3所示便是方法AMS-Ⅲ.R与方法AMS-Ⅲ.D的对比: 表2-3:AMS-Ⅲ.R与AMS-Ⅲ.D的对比
来源:www.unfccc.int (2)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转化 对于户用/小型农场沼气项目中的减排组件“可再生能源”,其潜在的方法学是I型(可再生能源)。然而最适合项目的却是AMS-I.C“电力产热或非电力产热”和AMS-I.E“生物质转化热利用”。表2-4是方法学AMS-I.C与AMS-I.E的对比情况: 表2-4:AMS-I.C与AMS-I.E的对比
来源:www.unfccc.int 一个户用/小农场沼气项目,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学或最适当的方法学组合应该考虑各个方面。方法学中的甲烷回收组件在温和的气温下会达到最高减排量,而且AMS-Ⅲ.R不仅仅适用于厌氧液体环境下的甲烷回收。另外,对减排潜力进行评估时应该考虑到:部分粪便通过粪便管理系统进行处理,而不是经过厌氧液体环境发酵产生甲烷。粪便管理系统在微弱的厌氧环境下,通常不会被列入甲烷回收组件。 5、数据采集与监测 方法学所需数据的定义需要通过计算项目排放和监测需求来建立基准线。数据采集本身并不总是严格遵循预定义的,只要提供了良好的论证,该项目支持者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对其修改。 对于统计数据的收集,抽样法的明显优势不是其采样技术的可用性,而是在于它减少了对系统样本数据的采集。系统数据与实现减排的关系在户级水平上是极为冲突的,并且在分散于各个地区的规划性CDM项目水平上经常变得更糟。然而,抽样法并不局限于这样的变量,它们允许在各自的方法学中抽样。抽样的目的是获得客观的、可靠的、可以估计平均或总值的关键变量。抽样调查的设计应该确保两组被询问的农户/农场之间没有明显的偏差。抽样时最小样本量应足够大以便样本的标准偏差足够小,以确保所需的置信水平保持在可容范围内。然而,这仅仅是随机样本,其他的抽样方法通常需要抽取更多的样本。 6、额外性原则 额外性原则是任何减排项目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谓的“额外性证据”需要展示碳收入是项目运营不可或缺的。这个证明可以作为“额外的演示和评估工具”(CDM 执行理事会,2008年)。通常项目需要证明没有碳收入这个项目将达到一个消极的或没有吸引力的内部收益率(IRR)。 如果是官方发展援助基金资助(或合作)的项目,则检查其额外性。额外性可以在项目级别(例如, 官方发展援助基金对项目目标的实现并不满足)和用户级别(例如,没有项目的支持,安装的沼气池则不能正常运行)中证明。 7、预期收益分析 农村沼气CDM项目可以为农户提供更好地清洁能源、改善卫生状况,可以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1)经济效益 农村沼气CDM项目可以减少家庭的能源使用费用,包括收集柴薪消耗的劳动力以及化石燃料的运输、使用费用。另外,沼气发酵产生的沼肥可以替代化学肥料,减少部分开支。 (2)社会效益 农村沼气CDM项目可以减少农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工作量,相应增加儿童的受教育机会以及妇女儿童的其他社会活动。其次,项目改善了农村卫生条件,减少了肠道疾病的发生。最后,项目还有利于农业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3)环境效益 农村沼气CDM项目通过替代化石燃料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沼气的应用也相应的降低了对薪柴的需求,减少了森林砍伐。另外沼肥替代化学肥料也减少了化肥对环境的污染。 8、潜在风险分析 开发农村户用沼气CDM项目仍存在很多障碍并导致一定的风险: (1)数据缺乏 将CDM方法学应用到规划性CDM项目中开发基准线,需要大量的数据。沼气项目开发需要炊事所耗的化石燃料的数据、不可再生的薪柴数据的评估以及畜粪管理系统的数据应用等。农业数据统计通常不收集和显示中小型农场和农户的信息,这就要求项目协调方通过调查获取这些数据。尽管CDM执行理事会2009年5月通过了第一个抽样调查采集数据的草案,该草案允许项目开发者通过调查获取数据信息。然而事实证明通过调查收集数据非常困难,因为当地信息采集人员需要培训而且可能会采集到一些错误信息,这使得正确信息的获得及辨别更加费时。对于知识体系不高的农民来说,调查问卷中的CDM项目所需数据对他们来说是新奇事物。为了使问卷更易理解以便提高采集信息的质量,问卷设计中通常采用当地的能量消耗单位和当地应用的畜粪管理体系。 (2)高监测成本 方法学中适用于户用沼气池的只有方法AMS-Ⅲ.R,它只适用于小户型沼气项目。称为“AMS-I.C”的方法I倒是有一些关于户用沼气的条款(例如,对每年减排量小于5吨CO2e的项目,简化对它的监测),只是目前为止它很少被真正的应用。AMS-I.C方法中需要简化的监测包括对沼气消耗的检测、沼气设备的检测以及示范点的投资成本和培训成本的监测,而正是这些对沼气项目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3)对碳收益认识不深 在规划性CDM项目运营之前就应该解决碳收益的问题。标准的方法是,参与项目的农户可放弃碳收益,由该项目对其沼气安装进行补贴。在这种情况下,碳收益可以支持该项目的融资。然而只有很少的农户,或甚至没有农户愿意主动参与项目监测。另外一种情形是,农户通过碳收益获取补贴。由于国家最初的补贴主要是鼓励农户参与项目,而农户在对碳收益不清楚的情况下,并不相信会有碳收益,因此这种情况限制了国家农村沼气CDM项目的实施。 (4)官方发展援助转移 沼气项目的开发运营通常依赖于公共资金。如果该项目是由官方发展援助基金进行资助,那么就必须解决官方发展援助转移的问题。官方发展援助转移是指官方发展援助基金可能会用于致力使金融工业国家达到排放目标。发展援助委员会的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为官方发展援助转移开创了一个良好的典范。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得出结论:官方发展援助基金可以资助减排项目,但是没有经济补偿不得转让所获得的减排证书。 (5)监管障碍 监管壁垒于2009年5月已经部分解除和修改。然而,仍然存有几个障碍:指定经营实体的责任问题、CDM项目的启动日期、需要不断适应的方法学、组合方法需要执行理事会的批准等。 9、其他方面注意事项 此类型的项目不太可能找到能足够盈利的商业运作方法,所以需要寻求公众的支持。寻求基金资助和信贷补贴额是潜在核证碳减排购买方或私人投资方必须承担的风险,或者说项目必须寻求公共机构或国际捐助者的支持。 碳融资需要进行优化以便使方法学(规划性CDM,标准CDM或核实减排量)的选择可以带来最高利润(考虑碳收益,交易成本和监测费用)。 规划性CDM项目更适合于已经确立的长周期的项目,除了很高的临界值以外,它还需要项目资金安全注入以及大量的项目参与者。在此情况下,提供“CDM优先考虑权”的证明是必要的。技术支持(设备安装和管理)也是极为重要的,且需要参与者设计一个最佳支持方案。规划性CDM项目的建立必须足够灵活,以适应于人口及习惯长期变动的发展中国家。
(责任编辑:谢盛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