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两份文件,推动53万份农作物种质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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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公布了《可供利用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并印发了《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办法》。
出台背景
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下我国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长期战略保存种质资源达到53万余份,保存数量位居世界第二,其中有超过一半被分发共享利用过。
据统计,近几年国家级库(圃)每年分发资源都在10万份次以上,服务各类育种创新主体超过1500个,展示具有利用潜力优异资源1.2万份左右,为支撑我国科研育种、重大种业成果产出和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种质资源保障。
如水稻地方品种千阳桃花米、遮放贡米,在原产地已消失,从国家库引回后经多年发展,成为当地乡村振兴的特色产业;利用国家库存小麦资源与冰草进行远缘杂交,形成“普冰系”突破性新品种。
但同时,相关负责人也指出,资源利用仍然是短板。主要原因是缺少实操层面的管理办法,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资源信息释放不系统,登记共享不全面,部分资源关键性状数据缺失。
据悉,为更好地解决上述问题,近两年农业农村部从国家级库(圃)保存资源入手,把各方面力量凝聚起来,综合施策,在推进资源共享利用上迈出了扎实的一步。一方面研究出台了《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和《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办法(试行)》,实现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发布可供利用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做到公开透明。同时,还组织开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工作,查清资源特征特性,并加大优异资源展示力度,向社会公众推介好资源。
可供利用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
(第一批)
据悉,此次发布的《目录》旨在为种业科研教学单位、企业以及育种家提供更有价值的种质资源信息,切实加大共享利用力度,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和产业优势。
《目录》首批公布的可供利用资源共2万份,涉及作物类型48种,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大豆、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白菜、辣椒、萝卜等蔬菜作物,苹果、梨、桃等果树作物,以及棉花、麻类、西甜瓜等。每份资源主要信息包括种质名称、统一编号、农作物种类、种质类型、主要特征特性、保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身世清白、特性清楚、价值清晰”,做到了“可提供、可利用”。种业从业人员可通过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便捷获取资源信息。
《目录》的公布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央种业振兴行动的重要举措。经农业农村部组织72个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专家认真筛选、反复研究,多方面征求院士专家和种业企业意见,并通过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委员会评审论证。
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办法
近期,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还印发了《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办法(试行)》,将于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同时,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信息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尚未形成一套系统有效的制度规范,而近期出台的《办法》则明确了国家级库(圃)作为资源共享分发的主体必须履行的职责,规范了资源申请获取的条件、程序、数量和具体要求,建立了资源利用反馈和利益共享机制,同时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将持有的国家尚未保存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向国家级库(圃)交存并向社会提供共享利用。
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办法》对农民育种家如何从国家级库(圃)申请共享资源作出单独规定,确保所有法人和自然人都能实现资源共享。为配合办法实施,同步开发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信息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申请者可以快速查询相关信息,并通过网上便捷申请,提高了资源分发效率。
文章来源:全联农业产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