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转基因生物技术政策
来源:http://www.hbzyw.gov.cn/xwxx.a 作者:陈健鹏
摘要:美国是国际公认的转基因生物技术发展最快的国家。美国通过各种政策积极促进转基因技术商业化。
1994年,美国开始推广转基因作物的产业化种植,截止2010年6月,美国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已经达到总种植面积的86%,并占世界转基因作物播种面积的55%以上。转基因作物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成本并提高了产量,已经为广大的美国农民所接受,转基因作物的播种面积在过去的几年中,特别是1999~2005年,呈指数增长。目前,美国的主要农业作物玉米、大豆和棉花中种植转基因品种的比重已经达到85%以上。 美国的政策除了在生物安全管理方面采取认可型政策外,其它政策都是促进型的。 美国在公共研究投资政策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促进生物技术发展的战略和计划,如《21世纪生物技术》等一系列发展战略报告和蓝皮书。美国每年用于生物技术相关项目的经费都达到200亿美元以上。在生物安全管理方面,《联邦病虫害法》、植物检疫法》、《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以及《联邦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法令》(FIFRA)和《有毒物质控制法令》是与其最为相关的联邦法律。这些法律赋予了美国农业部(US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署(FDA)以及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相关的执法权力。这些部门在白宫科学技术办公室1986年发布的生物技术产品管理框架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和转基因技术的发展程度分工协调管理,并随着转基因作物大田试验数据的不断积累,对其管理趋向宽松化和简单化。 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美国一直采用的是目前世界上最宽松的“以产品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即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适用相同的管理方法和程序。直到2001年1月,美国才出台了“转基因食品管理草案”,强制性要求制造商必须在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前确认此类食品与相应的传统产品具有同等的安全性[⑨熊昀青、钱华等:“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估与管理”。 在对外贸易政策方面,美国极力主张转基因作物及食品的贸易不应受到限制,反对WTO就转基因产品贸易另立规则,提倡应在现有的WTO贸易框架下进行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此类产品在出口时也不需加标签,也不需要进口国额外批准。 在知识产权政策方面,美国是目前世界上对转基因生物技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最为完整的国家,其生物技术专利授予主要包括四个领域:植物领域、动物领域、微生物领域和遗传物质领域。每一领域都有完备的法律规定作为判定依据。 (责任编辑:窦虹) |